查看原文
其他

【青头条】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8—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精神,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充分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地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符合内蒙古实际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和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深入开展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使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内化为广大青年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追求。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学习了解党史、国史、近现代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从党走过的历史中、从党开创和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中、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长期实践中深化对党的信念。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引导主阵地作用,落实大学阶段重在增强使命担当、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政治素质、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的要求,加强大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深化团队衔接和推优入党工作。广泛开展“爱祖国担大任做新人”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面向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等重点领域青年群体,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大学生、企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牧区青年、新兴领域青年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与人生对话”“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2.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切实增强青年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深入开展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第一课”制度,引导青年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良好个人品德,积极倡导和培育诚信品格。


  3.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强化主流网络舆论阵地的价值引领,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构建以“两微一端”为重点的移动媒体矩阵,打造一批在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品牌。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打造引领青年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引导各类自媒体健康发展。在青年群体中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广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重点建好共青团网评员、网宣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青少年好网民四支队伍,引导青年参与监督和遏止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贡献。


  (二)青年民族团结进步


  1.深化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广泛开展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模范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月”等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理念在青年中入脑入心。创造各民族青年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交流交往交融。加强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实施“互联网+青年民族团结”行动,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工作格局。


  2.培养造就大批少数民族青年人才。建立健全符合民族教育实际的蒙汉双语教育体系,提高少数民族青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能力。加大少数民族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壮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少数民族青年人才队伍。


  3.提高少数民族青年成长发展保障水平。加强对少数民族青年发展状况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青年的救助和帮扶力度。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问题,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青年合法权益。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鼓励支持发展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拓宽少数民族青年就业创业渠道。


  (三)青年教育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深入实施《内蒙古教育现代化2035》,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优先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强化民族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坚持类型教育方向,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化,构建从中等职业教育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畅通技术技能青年人才成长通道。科学设计开展实践育人活动,在中学普遍开展劳动和职业素养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工匠精神培养,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开展全区“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加强青年学研究。加强团教协作,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


  2.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布局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力度,优化学校布局,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实施面向农村牧区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全面普及残疾青少年义务教育,提高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鼓励高等学校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育人功能,逐步扩大实践教育在学校育人体系中的比重。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向青年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加强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学生军训、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实践活动。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提供泛在可选的教育服务,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融通衔接。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完善政府购买终身教育服务机制,加大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规划青年成长成才各个环节的教育需求,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创新青年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任用、激励保障机制,为各类青年人才提供更大平台和更多机会。更好发挥“草原英才”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作用,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坚持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并举,精心培育本土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注重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四)青年健康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以健康内蒙古战略为引领,完善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支持青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学校体育“两节双提高”工程,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推动每人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并形成终身运动习惯。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在城乡社区建设符合青年健身需求的公共体育设施,方便青年就近就便开展健身运动。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定期抽样检测和发布监测结果。引导青年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控制肥胖、视力不良、龋齿等常见病发生率。重视服务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训练,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有效解决青年农牧民、贫困青年学生、职业青工、进城务工青年等群体的营养和体质健康问题,做好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广泛开展禁烟宣传,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的主体人群。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形式为青年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加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发生率。做好禁黄、禁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防范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注重对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成因的研究分析,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就业、职业、生活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及时识别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构建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对涉罪错未成年人免费提供专业心理测评、疏导,对遭受校园暴力和欺凌、性侵犯等伤害的青年给予心理干预和服务。


  (五)青年婚恋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把践行婚恋文明、家庭文明作为青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将婚恋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广泛传播积极正面的婚恋观念。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树立良好家风。支持社区、乡村、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活动、敬老活动。


  2.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支持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活动和公益性婚恋项目,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加强婚恋咨询、婚姻调解等社工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为青年恋爱交友活动、婚姻家庭生活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规范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积极引进、开发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和低俗、涉黄的交友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常态化开展健康、务实的青年婚恋交友活动。


  3.引导青年优生优育。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家庭按政策生育。推广性知识、性健康、性安全教育,在高校开设性健康课程。加强对青少年、育龄青年女性及高危人群的性安全、性健康及性道德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加强网上巡查监管,有效遏制淫秽色情信息对青年的不良影响。


  4.加强对青年婚姻、生育和家庭政策支持。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鼓励企业为女职工二孩生育提供有效支持。严厉查处就业性别歧视、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男性青年陪护假的保障,依法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青年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物质、假期等方面给予青年更多支持。


  (六)青年就业与创新创业


  1.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体系。落实自治区《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衔接协调。大力扶持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促进青年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强就业辅导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指导。


  2.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落实补贴政策。加强青年职业培训,健全面向青年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开展青年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对农村牧区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牧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帮扶等服务。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落实国家公租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新就业青年职工提供过渡性住房。


  3.推动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实施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青年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推动青年创业第三方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搭建青年创业孵化平台,打造一批与区域优势产业高度契合、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搭建青年创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办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展交会等创业品牌活动。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力度,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银行、保险及股权交易等金融机构为青年创业提供服务。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基金发展,建立青年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提高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能力,发挥好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题。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创业培训等服务,增强青年创新创业本领。着力培育服务青年创业的社会组织,建设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和服务实体。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七)青年文化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领域重大工程项目、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生产展现新时代青年精神面貌的精品力作。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支持青年题材优秀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生产、发行和推广。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大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加强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推动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在学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公开课、选修课和校本课程。以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社团文化、网络文化等为载体,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深化青年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国青年的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讲好中国故事内蒙古篇章。


  3.造就青年文化人才。实施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资助具备文化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熟悉国际人文交流、善于经营管理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国际合作规则等方面培训,凝聚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播、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青年人才。加大文化产业投资运营、文化企业管理、媒体融合发展、网络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复合型青年人才培养力度。


  4.健全青年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及时掌握青年文化需求、文化观念、文化潮流的动态变化,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支持报刊、电台、电视台、院线、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和专区,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播出时间和频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青年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演出。促进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单位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增强针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功能。加大文化资源、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保障贫困地区青年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对少数民族青年有关的报刊图书出版翻译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电影译制和放映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青年文化阵地、青年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


  (八)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支持团组织更好履行引领凝聚、组织动员、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进团组织工作运行管理纵向扁平化,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依托。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发展培育骨干青年社团,实现对各领域青年的广泛凝聚和服务。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2.促进青年社会融入。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增加人生历练。充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家长的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青少年自强自立、勇于担当的品格,为青少年接触社会创造机会、提供指导。学校教育要支持青年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和校外活动,促进青年学生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主动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突出青年社会组织的作用,吸引和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失误的氛围,为青年更好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3.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发挥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的作用,引导青年积极、规范、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推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在实践中提高青年政治参与能力。积极引导青年参与城市与社区公共事务,鼓励优秀青年参与从事专业司法社工工作,针对一般不良行为的青年加强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开展预防性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年开展教育矫治;对涉罪错未作出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和评估;对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做好教育矫治。


  4.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深化各类建功活动,激励青年积极创新,拓展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投身绿色内蒙古建设,建设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等群体作用,为贫困地区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支持。充分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深化青年志愿服务行动。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青年社会组织,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枢纽型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牧民工、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青年自由职业人员、高校青年教师、留学归国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帮助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实现职业发展、社会融入,引导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建功立业。


  7.加强青年对外交流。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鼓励青年积极投身自治区对外开放实践,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世界各国青年及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渠道。扎实开展与蒙古国、俄罗斯毗邻地区青年和青年组织的交流合作,拓展交流途径,深化合作成果。


  (九)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贯彻实施青少年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推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动形成涵盖未成年人社会保障、社会保护、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法规政策。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推动解决青年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支持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鼓励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队伍等专业机构和人才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十百千万”工程,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配齐配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法治教育,列入非法律专业学生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和师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深化以打击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为重点的“护苗”专项行动,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校园霸凌、自杀自残、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青少年出版物。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特定商品的行为。强化警校互动,推进“护校安园”行动,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推进“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家庭护卫行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养成文明上网用网好习惯。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合适成年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全面推开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十一)青年社会保障


  1.完善青年社会保障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进城务工青年和与其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和优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托管服务,有效缓解青年的子女教育难题。完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医疗养老机构发展,落实赡养人陪护假规定,缓解青年特别是独生子女青年赡养和照顾父母压力。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对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信息的共享和通报机制,使各部门及时了解困境未成年人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或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得到妥善安置。坚决打击幕后操纵或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探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干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为家庭困难的失亲、患病、失足、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贫困救助、医疗救助、权益维护、就学资助、就业培训、心理辅导等救助保障。为服刑、被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基本保障以及教育辅导和帮扶。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解决部分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


  3.加强对残疾青年的扶持保障。健全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加大残疾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落实力度,增强基层救助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


  4.关心帮助退役青年军人融入社会。切实保障退役青年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青年军人创业培训、职业指导、技能学历提升。加强对退役青年军人的政治引领、组织吸纳和社会关怀。


  三、重点项目


  (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重点在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骨干作为培养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设置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工作锤炼、对外交流等课程,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注重后续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培养方式。重点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分“自治区级—校级—院级”梯次实施,每年计划培养5000名学生。拓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通过选调生、公务员招录考试等途径到基层工作的渠道。


  (二)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引导青年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深刻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以足球为突破口,集中打造青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力争学会2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周参加不少于3次、每次保证1小时中等强度的健身活动,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引导青年在健康促进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改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激励青年学生参与体育锻炼。


  (四)青年创业就业行动计划。打造青年创业就业云平台,通过大数据应用分析研判创业就业形势,为政策出台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职业指导、工岗对接、职业培训等青年创业就业综合线上服务,实现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精准推送。为青年提供优质高效的创业就业扶持公共服务,降低创业就业成本,实现线下“最多跑一趟”。实施支持青年创业行动金融计划,加强“双创”信贷支持的制度设计和外部政策协调,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支持小微企业新产品,加大对青年群体的信贷投放,提高青年经营主体融资的可获得性。加强对贫困地区青年的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新支持产业脱贫的方式和路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鼓励支持各级各类青年创业就业基金发展,建立完善小微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机制,拓宽青年股权融资渠道。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在企业、社区、科研院所建设一批见习、实习基地。有针对性地将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社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加强见习培训和管理。


  (五)青年文化精品工程。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青年文化创意赛事、文化体验及青年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每年创作生产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涵盖各文化类别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开展青年互联网创新创意活动。自治区级文化、出版类评奖推荐活动向青年创作者、反映青年题材的作品倾斜,每年向青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影视、网络、动漫文化作品和图书、报刊、网络音乐。


  (六)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青年争当“北疆网上好青年”。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在重大事件中发出内蒙古青年好声音。鼓励支持、创作推广一批弘扬主旋律、充满正能量、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扶持一批青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发掘、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可靠、具备创新意识的青年网络人才。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


  (七)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到2025年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不低于230万人。推动青年诚信行动,稳步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分层分类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完善青年志愿服务激励评价和保险保障机制,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开展,扩大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覆盖。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发挥“大学生志愿服务脱贫攻坚”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作用,按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实施规模。每年选派1000名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开展志愿服务。推动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六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待遇政策的落实和就业创业服务。巩固以“青年爱里”为主阵地的社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树立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深化关爱农牧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专项行动、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并做好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探索实施对蒙古国海外志愿服务计划。


  (八)青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建立完善青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协调配合、条件保障、监督检查等机制。深入开展青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教育教学过程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民族青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积极选树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典型,营造各民族青年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


  (九)青年对外交流工程。深化与港澳青年的交流,继续办好香港大学生内蒙古暑期实习计划、港澳青少年体验营、训练营和民族文化之旅考察交流活动,常态化开展蒙港澳三地青少年的结对交流和项目合作。拓展内蒙古与台湾青年社团交流品牌项目,构建对台青年工作体系,完善内蒙古与台湾青年交流机制。组织优秀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文艺工作者、青年技能人才、青年农牧民、青年大学生等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参访,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建成3000人、到2025年建成5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重点在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领域发挥作用。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推动各级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每个“青年爱里”综合服务平台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选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等工作。加大联系和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力度,建设人才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


  (十一)青春建功乡村振兴工程。支持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牧区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实施新型职业青年农牧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支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青年农牧民队伍。发动广大青年投身绿色内蒙古建设,大力弘扬库布其治沙精神,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垃圾清理、节水节能等主题活动,在改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行动中发挥青年先锋队作用。以“乡风文明提升行动”为载体,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乡村风尚,增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文化传播功能。注重在优秀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青年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职,选优配强嘎查村团组织负责人。组织广大青年投身脱贫攻坚,开展“志智双扶”公益服务和青年文化扶贫行动,重点开展学业、就业、创业扶贫项目。依托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帮助外出务工青年出得去、留得下、发展好。开展各类微捐赠、微公益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建美丽幸福新家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发展,注重青年发展规划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规划在本地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盟市、旗县(市、区)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


  (二)充分发挥共青团在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共青团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全面深化自身改革,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走在青年前列,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要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以建设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青年综合服务平台和打造“身边的共青团”为目标,推进“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推进“青年爱里”建设,完善和增设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创业就业、交友联谊、公益慈善等服务板块,凸显“青年爱里”的服务功能。


    (四)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各类服务青年的专业化组织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公司企业的积极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对各类从事青年服务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益性青年教育阵地和场所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落实青年公益项目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相关政策。


    (五)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坚持规划实施过程系统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提交监测评估报告。建立青年发展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政府部门统计序列,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


来源:内蒙古日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编辑:杜恒瑞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分钟版开国大典彩色影像公布!转发观看!

【网络安全宣传周】你的网络,够安全吗?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赞歌献给你 我的祖国!快来为祖国点歌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